市政府發揮功能為民服務,而市議會則是監督的機構,也是市政府和民眾的橋樑,為了要實施民主憲政,推行地方自治,使人民有參與政治的權利,所以成立了市議會。高雄市議會的前身是高雄參議會,於民國三十五年(西元一九四六年)三月二十四日選出三十一位參議員,同年四月十三日正式成立「高雄市參議會」,在高雄市政府禮堂召集。民國四十年(西元一九五一年)一月十一日正式訂名為「高雄市議會」,暫址於今前金區消防車庫址,直至民國五十五年(西元一九六六年)十月議會大廈落成,始遷入現址,歷經九屆產生了近三百位市議員。民國六十八年(西元一九七九年)七月一日本市改制為院轄市後,高雄市議會合併原屬高雄縣小港鄉的議員,組成臨時議會。
民國七十年(西元一九八一年)成立改制後第一屆市議會以來,議會就在現址行使職權,審議全高雄市每年的經費支出,市府所花的錢,都要編列預算,經過市議會通過才可以使用。
議員的職責就是在為民眾服務,維護民眾的權益,督促行政機關推動施政計畫。為了繁榮地方,哪裡應該修馬路,哪裡應該設立公園,市政府都有一定的計畫,但計畫若有不周延之處,議員在議會就可以提出質詢,大家虛心檢討改進缺失,使市政建設更臻理想。
現在是個民主時代,只要你年滿二十三歲,有意願為人民服務,就有機會挺身而出來競選市議員。議員職責任重道遠,為不辜負選民所託,幾乎有半年時間都在議事堂中間開會,而一開往往就是一整天,所以議員是相當辛苦的,不只要經常開會,還要接觸選民,為選民服務,加上議員們在地方頗有名望,舉凡大小宴會、里民大會......等都須參加,所以常可看到他們一手拿著行動電話,一手拿著資料,十分忙碌,來去匆匆到處奔波,這種精神真是可佩。
市議會設有議長、副議長,是由全體議員互相推選產生的,由議長主持議事的進行。下設秘書處,設有秘書長一人,秉承議長之命,處理日常事務。有機會,你可以到市議會旁聽議員問政及開會的情形,你將更能了解民主政治的運作及市政發展的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