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惟埤文化園區以高雄市立美術館為中心,涵蓋內惟埤濕地公園以及雕塑公園。文化園區所在是古內惟埤,為一片濕地,早期曾經以種植品質優良的芋頭著名。美術館成立的同時,高雄市政府也保留了部分濕地,開闢成濕地公園,有湖泊、小島、草地,保留、營造完整的濕地生態,是兼具休閒與教育功能的多元生活園區。
神福祠是內惟的中心,早期為了防盜,聚落有土石或竹籬為牆垣,謂之「圍」。《市志地理篇》載:「內圍是清代防匪亂,府縣置兵鎮守以保護地方,因而得名;日據時,始改內圍為內惟」。內惟莊郊的陂圳,謂之內惟埤,今己規劃為「經國文化園區」,興建塑公園、美術館、圖書總館,成為文化氣息最濃厚的地區。神福祠主祀池府千歲,陪祀福德正神。采訪冊載:「王爺廟一在內圍莊,屋八間,內祀池府,乾隆五十四年吳世芳募建,光緒十二年陳華董修。」。大約於民國77、民國78左右神福祠拆除重建,樓下闢為內惟市場,成為了「樓頂廟」的特殊景觀。
新公園運動-內惟埤公園的八項主張(節錄自高雄市立美術館簡介)
在內惟埤這幾年我們也發起了一個運動稱「新公園運動」,我們也想將我們對公園的思考、想法與作法對外宣告,好讓民眾對內惟埤這樣的公園有一個不同的認知,或發展出一些不同於一般公園的使用習慣,甚至產生一股新的影響力。以下就是我們的主張:
主張一、內惟埤公園展現一種藝術性格
為了讓民眾於自然中體驗藝術品,美術館的展場也就一路地延伸到公園,讓藝術品融入民眾晨間的慢跑,或是午後的散步中。
主張二、重視荒野,讓自然在此演替
內惟埤公園在規劃之中,融入了「荒野」的概念,,在這些「密林自然演替」的空間裡不鼓勵「人」的行為,特別是不必要的除草、除蟲、施肥,更別說讓民眾進出與活動。讓一些野生的動植物可以在這些區域繁衍生長,讓自然有一個呼吸的空間。
主張三、免去不必要的燈光,我們不是唯一的居住者
誰是內惟埤公園真正的「居民」?誰與這一塊土地朝夕相處,甚至生於斯、長於斯的「原住民」?我們把沒必要的燈光不去設置,保留給昆蟲、鳥類等園區裡的生物棲息。除了人活動的範圍外,讓自然可以休息,因為園區不是只有人類在居住啊!
主張四、尊重落葉,培養觀照、等待與尊重自然循環的力量
我們在城市裡特別要宣揚一種「落葉的意識」。所謂的「落葉意識」是一種觀照力,可以洞見人類以外生物的存在。
它也是一種尊重的態度,尊重一朵朵殘花、一片片落葉得以兀自地叢樹上飄下的權力。尊重它的腐朽、殘敗,以及它得以灰飛煙滅!
更是一種等待的心情,等待一層層的落葉與枯枝積累夠厚;等待著微生物的分解運作,讓落葉得以腐爛;等待蚯蚓將土壤團塊的搬運;等待著土壤裡的昆蟲寶寶可以依靠著腐植的落葉為食,慢慢長大成蟲。
落葉、枯枝、甲蟲、蚯蚓、老鼠、蜥蜴、蛇類都是自然的一部分,人類以自我的意識加予區別,這是垃圾、這是廢枝、這是害蟲、這是益蟲。
主張五、保留枯木,木之死也,蟲、鳥之生
枯木可以是鳥類的食物來源,因為木頭的逐漸腐朽而有各樣的蟲子居住,或以木為食,而鳥類就會以蟲為食,甚至以枯木為家,可見枯木在自然生態的食物鏈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。
主張六、停止儀式性的放生,少去對本土物種的侵害
儀式性的放生行為,容易違反了原初的本質,且經由商業性的生物購買,無形中助長了商人從事捕捉的行動,再者買來的放生物種,也大多是外來種或較為強勢的物種,放生後容易侵害本土物種的生存環境。
我們期望宣導民眾不要為了自身的「功德」,進行形式性的放生行為,如同法師所言「為了放生而捕生放生,那是殺生而不是放生」。
主張七、不要錯用愛心,愛牠,就不要餵牠
野生動物經由人類的餵養,飽食終日,恐會產生營養過剩或有生育率大增的情形,如持續下去將嚴重影響內惟埤園區自然生產的負荷總量,漸漸會產生排遣過多,動物與人爭食或人畜接觸病菌的感染等等其他反生態的問題。
想請民眾再次思考人與動物相處之道,尊重生命自然演替的權力,讓自然界的回歸自然,讓生物保持自行覓食的基本能力,以其自身的力量進行生命的活動與繁衍。
主張八、減法公園,減法生活
內惟埤公園是高雄市少數的「減法公園」,公園中沒有溜滑梯、涼亭、遊戲場,沒有太多的硬鋪面,也沒有太多座椅、燈桿,除非不得已才設置了石板步道,為了是行動較不便者。有的是草坡、溼地、水渠、老樹和符合南台灣氣候的本土植栽,當然在公園裡除了靠近美術館區域設置有垃圾桶外,公園內並沒有太多的設施。
最後,我們鼓勵一種「減法生活」。生活上少一些車輛、少一些污染、少一些食物、少一些不必要的東西。或許有些不便,但我們想鼓勵民眾可以將自己製造的東西,自己帶回家。從環保的角度,少製造一些垃圾,這些垃圾包含:心靈上的、環境上的、物質上的。讓生命中少一份擁擠,少一份紛擾,少一份雜染。
就像美術史一樣,我們無法預測一個運動能持續多久,但我們知道的是,在一個運動的發生與之後,都轉化成新時代的養分,對新公園運動我們也是這樣期待著!